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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

时间:2024-07-12 02:52:50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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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

山西省晋城市人大常委会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

(2008年8月28日晋城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常委会)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下列规范性文件,应当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一)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

  第三条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应当坚持法制统一、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

  第四条 制定机关应于规范性文件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第五条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内容包括:备案报告,说明,规范性文件文本。

  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材料应当按照统一格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第六条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以下简称办公厅)承担受理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和分送审查的具体工作。

  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工作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初步审查工作。

  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专委会或工作机构职责范围的,办公厅应当同时分送有关专委会或工作机构进行审查。

  第七条 对规范性文件主要审查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一)超越法定权限的;

  (二)同法律、法规及上级或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决定相抵触的;

  (三)规范性文件相互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

  (四)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适当,应当予以纠正的;

  (五)违反法定程序的。

  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规范性文件存在本办法第七条所列情形,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审查要求的;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认为规范性文件存在本办法第七条所列情形,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审查要求的,由办公厅送有关专委会或工作机构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所列以外的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规范性文件存在本办法第七条所列情形,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审查建议的,由办公厅进行研究办理。必要时送有关专委会或工作机构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第九条 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书面提出审查要求或者审查建议,应当写明要求或者建议审查的文件名称、审查的事项和理由。

  对不属于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的,办公厅应当告知其向有权进行备案审查的机关提出。

  第十条 在审查规范性文件时,需要制定机关说明情况或者补充材料的,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说明或者补充材料。

  第十一条 有关专委会和工作机构应当于三十日内提出初步审查意见,经法制委员会审核后,告知办公厅。由办公厅会同有关专委会或工作机构进行研究,三十日内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后,由办公厅十日内将书面审查意见告知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

  办公厅可以会同有关专委会和工作机构召开联合审查会议,听取制定机关有关情况说明。

  第十二条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自收到书面审查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将办理情况向办公厅反馈。

  第十三条 经审查认为规范性文件存在本办法第七条所列情形而制定机关不予纠正的,办公厅应当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建议,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

  第十四条 对修改或者部分撤销后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重新发文或者公布,并按照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报送备案。

  第十五条 对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提出书面审查要求或审查建议的,办公厅应当在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结束后十日内告知其审查结果。

  第十六条 对不按本办法要求报送规范性文件的,办公厅应当通知制定机关限期补报或者重新报送。

  对拒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应当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或者拒不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韶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政府


韶关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


《韶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已经2009年6月23日韶关市人民政府第十二届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长 郑振涛



二○○九年七月三日



韶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投资,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利益,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在编制和确定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投标最高报价值(含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工程合同价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决算时,应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主要包括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工程预备费、有关税款和建设期间银行利息、国家规定应当计入工程造价的其他费用等。

第三条 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

第四条 市及各县(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要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建设工程材料市场指导价格及建筑市场人工工资价格收集发布,对建设工程造价实施动态管理等各项工作。

第五条 建设工程计价必须采用国家和省现行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

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主要包括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工期定额、概算定额、预算定额(统一基价表与估价表)、费用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及补充定额、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计价依据。

建设工程计价方式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或定额计价,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但两种计价办法不能同时使用。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第六条 市、县(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指导、监督、检查本辖区内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执行情况,对行政区域内所有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进行抽查,检查其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第七条 市、县(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做好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解释、补充,以及协助省制定、修编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等计价依据。

市及各县(市)一次性补充计价依据,由市及各县(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编制,报上一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备案。

第八条 在工程计价中,对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办法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发生争议事项的,由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

发、承包双方发生工程造价合同纠纷时双方可通过协商或提请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进行调解,或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依法取得由国家或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十条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由执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和企业公章。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还应加盖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制的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

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应依法取得资格证书,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

第十一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建立健全咨询工作质量控制体系和档案管理制度,并向市、县(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

第十二条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对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作为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考核依据。

第十三条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做好造价员的培训、发证、继续教育监管工作,市、县(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应做好监督规范造价员的从业行为。

第十四条 所有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自承接业务之日起30日内到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接受监督检查。市、县(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经营管理、专业人员到位、分支机构设置、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被检查企业应予以配合,并按照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五条 实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预(结)算登记备案制度。具体由市、县(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预(结)算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下列工程造价事项做出约定:(1)工程合同价款;(2)预付工程款、拨付工程进度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方式;(3)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错项、漏项、计算错误的认定及工程价款的调整办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和相应价款的支付方式;(4)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返还时限;(5)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6)设备、材料价格变化等风险承担的范围、幅度及超过约定范围、幅度时工程合同价的调整办法;(7)竣工结算及结算后工程款支付办法与违约责任;(8)安全措施、文明施工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9)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及发生工程计价纠纷的解决方式;(10)双方认为应约定的其他工程造价事项。

(二)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由承包人将合同副本提交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备案。办理备案时,应同时报送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及其电子文件等资料。

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签订的涉及工程造价调整的补充合同、补充协议应及时报送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备案。

(三)竣工结算文件经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应将竣工结算书报送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备案。竣工结算书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的必备文件。

备案应提交下列资料:(1)施工许可证;(2)工程结算文件及其电子文件;(3)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证书;(4)工程价款支付证明;(5)其他应提交的资料。

(四)市、县(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在收到工程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和已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竣工结算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备案审查的主要内容:(1)工程施工合同中造价条款的履行情况;(2)竣工结算是否按合同的约定进行编制和审核;(3)编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资格是否符合规定;(4)复核国家规定的各项规费缴纳情况。

竣工结算文件备案审查符合相关规定的,竣工结算文件予以备案;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竣工结算文件由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

(五)工程竣工结算文件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确认、签章并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备案的,即作为工程结算价款支付和竣工决算的依据。

(六)政府投资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

第十六条 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的违规行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等进行处理。具体视其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分别作出警告、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通报批评、公布不良行为记录、计入个人不良记录档案、罚款、清出市场、提请资质批准机关吊销其资格证书或资质证书等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在本行政区域内抽查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中,发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串通故意虚报工程造价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责令其退回虚报工程价款,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公布不良行为,情节严重的对其违纪行为做出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学挖掘机驾驶技术受骗 打工青年成阶下囚
法律与生活》杂志
  文/王琰 康鹏

  提要:一个名叫姜春艳的女子致函本刊,称其外出学技术的儿子赵京京突然在异地他乡成了“犯罪嫌疑人”。在她茫然无助之时,本刊“精英律师团”成员娄本清律师伸出援助之手,为赵京京提供了法律援助。

  2008年3月20日早晨8时,离开庭还有一个多小时,赵洪利就和妻子姜春艳、侄子赵保进来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门前,等待开庭。

  时节虽已是春分,济南却春寒料峭。衣着单薄的赵洪利夫妻瑟缩着身子,双眼紧盯着从身旁经过的骑着自行车去上班的青年男女。“如果孩子没有出事,这时候也应该去上班的吧?”

  一年前,他们的二儿子赵京京也是早晨出门去学习技术的,谁知,几个月后再见到他时,却是在看守所里——孩子竟成了一名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的犯罪嫌疑人。他们这次从河南来济南,就是来参加对儿子的庭审的。

  “孩子没有社会经验,不知道社会的复杂啊!这要是一判刑,这辈子可就算是完了!”赵洪利长叹一声,浑浊的泪水夺眶而出。

  学技术受骗远走他乡

  今年47岁的赵洪利是河南省商丘市郊区的一名农民。由于家里土地比较少,农闲时,他就开拖拉机往建筑工地上拉运沙子。虽然艰苦些,但多少还能挣些钱。最近几年,运沙子的生意不好干了,赵洪利就帮人打零工,干些装卸等方面的活儿。

  赵洪利有两个儿子,大儿子今年23岁,在某工学院上大四,正是需用钱的时候,每年学费和生活费都要1万多块钱,而赵洪利全家一年的收入也就1万多元。虽然贫困,全家的生活却很平静。大儿子眼看就要毕业了,夫妻俩感到很欣慰。

  二儿子赵京京今年21岁,因家庭贫困,高中毕业后回家务农。2007年3月,他从电视上看到一则广告:河南省驻马店市某技校教挖掘机技术,不甘心一辈子在家务农的他有些动心了。“京京和我商量,说想去学习开挖掘机,我一看电视广告上说得挺好,保吃住,毕业后安排工作,月工资3800到6800块钱,想想学一门技术一辈子不愁没饭吃,也就同意了,给孩子凑了2200块钱的学费,又给孩子带上了生活费,就让孩子学习去了。”赵洪利说。

  “可孩子学习了一个月,才发现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一个多月后,京京给家里打来电话,说学习挖掘机的技校是骗人的,他交上学费学了一个月,技术没有学到多少,学校却这也要收钱那也要交钱,说以后发毕业证时要交钱,发技术合格证要交钱,以后推荐工作、上挖掘机等等都要交钱,好多学生一看这样都不学了,学校里也不退给学费。我当时就在电话里跟他说,既然被骗了咱就认倒霉吧,赶快回家来吧。京京也答应了,说过几天就回来,可以后就再也没有他的音讯了。”
  “一个多月后,京京给家里打来电话,说他到了济南,在一家五金商店里打工,老板对他挺好,包吃住,每月开给他八九百块钱的工资,让我放心。京京平时在家里一向很老实,我也比较放心,就对他说‘你哥上学正需要钱,家里也没有钱,我也就不给你钱了,你自己照顾好自己,千万别和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交往学坏了’,京京说,‘爸爸你放心吧,你还不了解我?我绝对不会惹什么事的。’”

  “从这之后,京京很长时间没给家里打电话,我和孩子他娘很挂念他,想到他可能是工作忙,忘了给家里打电话了。转眼到了8月份,我突然收到了一封由济南市历城区公安分局寄来的信,打开一看,里面竟是一张“逮捕通知书”,上面说赵京京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已被历城公安分局逮捕。”

  赵洪利说,得到这个消息,“全家人当时就懵了”。他和妻子赶忙买了火车票,连夜就往济南赶。

  “我们找到历城区公安分局,预审大队的队长对我们说,京京在一家洗浴中心打工,帮着给顾客介绍小姐提供性服务,去年7月4日,公安局接到举报把这个洗浴中心给端了,京京也同时被抓住了。”

  他们赶到看守所,想见见儿子未能如愿,只好返回河南。之后,他们夫妻多次来济南,光赵洪利就来了十多次。有时是给儿子送钱,有时是给儿子送衣服。

  打工青年失足洗浴城

  一次,赵洪利终于见到了儿子。他追问:“你不是说在五金店里打工吗?怎么又到了洗浴中心了,还犯了这样的事? ”儿子这才给他说了实话。

  原来,京京感到花了家里那么多钱也没学会技术,很不甘心。在看到广告上说济南有个技校教挖掘机教得很好,就想到济南去看看。他坐火车到了济南后,出站后身上只剩下了1块钱,就想先找个地方打工,等挣了钱继续学习开挖掘机。他花 5毛钱从报亭里买了份报纸,从上面的招聘广告中看到,一家洗浴中心招聘服务生,就准备去应聘。当时,他身上只剩下了5 毛钱,连坐公交车都不够,就一路打听着,从火车站走了十五六里路,才走到这家洗浴中心。

  经理对他挺满意,就留他当了服务生。

  他后来在电话里对我说,在五金店打工,是因为他知道洗浴中心里乱七八糟的事儿挺多,怕我们担心。

  到洗浴中心后,他先是被安排在浴室里负责给顾客开衣柜,以后又被调到二楼负责安排顾客足浴。在发现这里有卖淫项目后,他也知道这是违法的,担心会牵连到自己,当时就想辞职,可洗浴中心一直押着工资没发,再说想再找个工作也不容易。他就想,很多洗浴中心都提供性服务,那么多洗浴中心都没有事,自己只是一个小打工仔,还能出什么事?抱着这样的心理,京京又留了下来。

  京京告诉我,他并没有主动向客人介绍小姐卖淫,只是按照经理的吩咐,拿着服务价目表让客人看,由客人自己选择服务项目。他也认为自己这样打工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却没有想到竟是犯罪。可怜的孩子在这里打工一个多月,还没有领到一分钱的工资,领到的全部提成加起来,也只有150块钱。

  庭下的亲人在想什么

  9时整,法院的两名法警走到了大门口。不久,一辆鸣着警笛的警车疾驰而来,停在了法院大楼前。车门打开,从车上下来几名法警,把5名身穿黄色囚衣、戴着手铐的男青年押下警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