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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7-22 16:32:28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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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1年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保监发〔2011〕17号


各保监局、各中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党中央国务院就做好“三农”工作做出一系列安排部署。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地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抗灾减灾以及灾后恢复重建中的作用,促进农业和粮食生产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促进农业和粮食生产

  (一)要突出重点。要坚持以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粮食安全的主要农畜产品及森林为发展重点,努力扩大保险覆盖范围。要进一步完善保险条款,合理制定费率,配合春耕生产,全力抢抓农时,做好承保工作。要积极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支持政策,提高保障程度,为农业生产提供更多更好的风险保障。

  (二)要突出亮点。要紧密围绕中央区域发展政策、产业发展政策以及发展农房保险、农机具保险、渔业保险、种业保险、设施农业保险等的宏观战略部署,深入调查,加强研究,创新产品,积极拓展保险服务“三农”新领域。

  (三)要突出特点。对地方支柱农业和区域优势品种,特别是肉、蛋、奶、渔、果、菜等“菜篮子”产品,要积极开展试点,扩大重要“菜篮子”产品保险在大中城市郊区和主产区的覆盖面,为地方特色农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风险保障。要积极研究天气指数保险、小额信贷保证保险、农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等新型险种,满足农业和粮食生产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

  二、要努力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

  (一)要做好防灾防损工作。要充分发挥保险业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加大对防灾防损防疫工作的投入。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等灾害管理预报部门和农业、畜牧兽医、林业等农林主管部门的合作。要结合有关预报信息,认真评估对承保农作物的致害性,会同相关单位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帮助农民提高抗御风险的能力。要完善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培训,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提高灾害应对能力。

  (二)要加强基层服务网络建设。各公司要加大投入,建立起有效的农业保险服务网络,切实将农业保险的服务关口前移到涉农的第一线,及时为农户提供投保告知、报案和索赔指导、业务咨询等保险服务;要及时查勘灾情,确保农户灾后理赔时能够第一时间得到保险服务;要及时调度资金,确保预付和赔付资金及时、足额到达受灾农户手中。

  (三)要加大对农业保险业务的政策倾斜力度。各公司资源投入要向农业保险业务一线倾斜,向粮食主产区和畜牧业大省、林业大省倾斜。要制定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内部政策,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和业绩考核机制,切实调动基层员工的积极性,切实调动社会各方面的资源,促进农业保险全面协调发展。

  三、要坚持规范经营

  经办机构要严格执行农业保险业务开办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承保、核保、查勘、定损和理赔流程,坚持做到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和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

  要强化风险意识。要充分认识农业保险风险的不确定性,认真做好农业保险再保险安排,切实防范巨灾风险。防止因风险管控不到位,再保险保障不足而导致巨灾情况下赔付不足、最后损害农民权益的行为发生。

  要强化内控管理。开发农业保险产品时,不仅要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财政的补贴能力,更要考虑到费率要与承担的风险责任相匹配。要确保承保理赔资料的完整。要通过内部审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合规性的审核,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严禁误导或强迫农户投保;严禁通过虚假承保、虚假理赔等违法违规手段,套取国家财政补贴和费用;严禁侵占、挪用农业保险理赔款。

  四、要强化农业保险监管

  农业保险事涉广大农户的切身利益,是中国保监会规范市场的重点险种之一。各保监局要以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加强农业保险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力度,重点查处农业保险虚假承保和虚假理赔行为。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必要的工作联系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为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春耕生产已经开始,各保监局、各相关保险公司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协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结合农时,早规划、早安排、早部署,进一步抓紧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切实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确保国家支农强农政策落到实处,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提供有力支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印发汕头市2005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汕府办〔2005〕90号


印发汕头市2005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2005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十日



汕头市2005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05年就业再就业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根据《中共汕头市委、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意见》、《中共汕头市委、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通知〉的意见》、《中共汕头市委、汕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通知》、《中共汕头市委、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扩大与促进就业民心工程实施方案〉的意见》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内容
(一)落实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情况;
(二)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情况;
(三)推进城乡统筹就业情况;
(四)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情况;
(五)强化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情况;
(六)落实各项促进就业再就业资金情况;
(七)帮助困难群体就业情况。
二、指标和分值
(一)落实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12分)
1、各区县政府制订深入实施“扩大与促进就业”民心工程实施方案并把城乡统筹就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将公共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纳入再就业目标责任制考评,明确职能分工(3分)。
2、将2005年度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逐级下达到街道(乡镇)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年度考评工作(2分)。
3、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新增就业岗位数(2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计划数(2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数(1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计划数(2分)。
(二)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16分)
1、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出台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各项扩大与促进就业政策的实施办法,且具有结合实际、实际操作性强等特点(3分)。
2、各有关部门能及时兑现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各项补贴资金和小额担保贷款(12分)。
3、向社会公布政策咨询及举报投诉电话(1分)。
(三)推进城乡统筹就业(15分)
1、出台有关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的政策文件,明确具体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3分)。
2、把就业服务全面延伸到农村,100%的街道(乡镇)建立劳动保障事务机构(2分),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3分),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和培训转移就业的原始台帐和信息库(4分)。
3、建立劳动农村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和接收安置基地(3分),各区均需建立1个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基地,年总培训能力在2500人以上。
(四)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23分)
1、加强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各区县均建立远程可视招聘系统并开通使用(2分),实现省、市、区(县)和50%以上的街道(乡镇)联网(4分);各区县均使用《劳动力市场信息服务管理软件》、《再就业扶持管理系统》(2分)。
2、各区县全面建立财政核拨经费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5分);将高校毕业生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1分),对登记求职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成功率不低于40%(2分)。
3、加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工作职责、业务流程、资料台帐、服务规范、管理制度、信息系统、设施标识和人员配置等“八统一”规范建设(5分),全部启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就业服务管理系统》(2分)。
(五)强化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11分)
抓好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基地建设。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年底前要建设一所综合性培训基地(5分);完成市下达的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计划任务,再就业培训后再就业率不低于60%,创业培训成功创业率不低于30%(6分)。
(六)落实各种促进就业再就业资金(14分)
1、各区县均把再就业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2分)、落实劳动力市场和信息网络运行费用(1分),落实街道(乡镇)机构人员与业务经费(2分)。
2、按规定落实各项再就业补贴,及时审核、拨付社保、岗位、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等补贴资金(3分)。
3、各区县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并及时拨付培训补贴资金(4分)。
4、加强和规范再就业资金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经费的使用管理,实行单独核算,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分)。
(七)落实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9分)
1、各区县全面开展“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行动,年底前帮助70%以上城镇“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实现就业(4分)。
2、落实公益性岗位申报制度。各区县政府将公益性岗位开发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街道(乡镇)以及各级机关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完成市下达的年度“4050”人员再就业任务(2分)。
3、抓好农村年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贫困家庭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年底前50%以上有青壮年劳动力的贫困户每户有1人经培训后成功转移就业(3分)。
各项考评内容的评分计算标准和统计方法,见《2005年度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评分表》。
对2003、2004年度市考评办法中明确的工作项目未能完成的,各区县必须在2005年6月底前整改完成原定目标任务,并在2005年7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向市政府作详细报告(送市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否则按市考评办法确定的该项目分数在2005年考评总分中加倍扣分。
三、考评步骤
(一)自评:2006年1月31日前,各区县政府组织对本地2005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自评,填写《评分表》,连同2005年再就业工作总结和自评情况的书面报告报市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核对:市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区县自评情况进行核对。核对有疑问的,有关区县应对该项考评内容进行核实,并补充相关材料。
(三)抽查:市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检查组,赴各区县进行实地抽查核实,抽查面不少于50%。
(四)评定:市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自查、核对和抽查的结果提出初评意见,提交市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会议评定。
四、奖惩办法
(一)考评分数在90分以上的,为达标区(县),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颁发证书并奖励8万元。2003-2005年连续三年达标或2004、2005年两年评分均在95分以上的,可参加再就业工作先进区县评选。
(二)考评分数在70分以下的,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政府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在考评中或考评后核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评选资格,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已表彰奖励的,撤销奖励,收回奖金。
(四)对被通报批评或追究领导责任的区县,取消其当年参加市政府综合性评优活动的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市颁发的奖金由各区县政府掌握,用于奖励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个人和补贴再就业工作。
(二)本办法由市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005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评分表
http://www.shantou.gov.cn/search/fggb_view.asp?id=506&zw=首页%20>>%20政府公报%20>>%20信息正文
网民对重大事件的关注缺乏持久性

随着国家民主意识的加强,政府对网络媒体的容忍度渐渐提高,也更加宽泛。无论是涉及食品安全、高铁运行安全、征地拆迁、官员贪腐等各领域都放宽了媒体披露的限制。基于此,网民们几乎每天都能在网络上看见一些新鲜事、蹊跷事、愤愤不平之事、甚至欲杀之而后快之事。但是,随着媒体所披露的事情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网民们也是越来越麻木或者越来越司空见惯。同时,也会由当初的打抱不平变成嗤之以鼻。我想,如果真到这一天的话,这个国家的人权也就走到尽头了。

一、关注不具持续性的原因分析。
之所以缺乏持久性,笔者认为主要是基于以下原因:
首先,网民关注心态的多元化决定关注的不可持久性。
众所周知,21世纪的中国,确实是个更加开放的时代;同时,也是一个空前浮躁的时代。很多时候,网民对重大事件的关注更多的是基于好奇感、打发时间、无意中看见或者是出于自身的心理发泄,而一旦自身得到心灵的藉蔚及满足,则不再关注此事,或者转而又关注其他事件,从而不再刨根问底。
其次,繁重的生活压力分散了网民关注的精力。
随着人们超前消费意识的增强,很多国人都成了房奴、车奴、信用卡奴……。甚至随着男权意识的削弱,女权意识的逐渐加强,“妻奴”也将会成为这个时代的一个新名词。男人不仅要面对外在的生存及发展压力,还要面对来自家庭内部的各种压力。而女人不仅也要面对外在的生存及发展压力,还要面对生育、养育小孩、赡养老人、维系家庭稳定等各种压力。老人要面对孤独、被啃老、疾病、死亡等生活及生存压力。而小孩也要面对成长、学习、恋爱、就业、成家等挥之不尽的烦恼与压力……这必将分散网民对他人事件的关注精力,甚至在关注时间上使继续关注成为不可能,从而导致关注不具持续性。
再次,“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处事态度决定了关注不具持续性。
很多时候,国人都会有这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他们从来不会去想:“有一天这种事情会不会也发生在我的头上?”、“我会不会有这么一天也需要别人的声援?”、“我的这种冷漠心态会不会助长这种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蔓延,甚至让违法者是无忌惮?”……
记得在十多年前笔者上初中时,有一次放学后,笔者骑着一辆自行车回家,刚好在经过一个村庄旁边的大马路时与一辆突然逆向行驶的摩托车相撞,摩托车翻身倒地并摔坏了挡风玻璃,车上的两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也摔在了地上,其中一个人腿部轻微划伤。那两个人摔倒后爬了起来,冲向笔者正要挥之拳脚之时,在村头聊天的很多陌生的好心人跑了过来,把我护在一边,待问清缘由后,都一致训斥那两人:“明明是你们逆行撞了别人还想打人,你们讲不讲道理?”就这么几句公道话,却及时制止了一次行凶行为。十多年已经过去,但笔者却一直记忆犹新,在心里也是无时无刻不在感激那些不知姓名的好心人。
然而,在经济突飞猛进,而内心冷漠程度却不断高涨的今天,还有多少人会去真正的帮助别人。而前不久发生的小悦悦在国人的冷漠中离开人世就是一个惨痛的例证。或许,这也是因为中国人的劣根性所驱使吧。

二、网民对重大事件关注的法律性质。
笔者认为,网民对重大事件的关注,实际上是对宪法以及法律赋予人民监督权的一种行使。从法律上讲,监督权不仅包括司法、行政及权力机关的内部监督,更包括新闻媒体、人民以及其他社会团体对国家机关的外部监督。而在内部监督无法真正保障公平、正义时,外部监督在老百姓的心理必将被寄予重任。
前不久,笔者在接听中央电视台12台“社会与法” 频道的法律咨询热线时,不停地接到“我们这都是官官相护的、打官司没用的、我儿子明明自卫(法律上称“正当防卫”)没杀人,法院却判故意杀人……你能帮我联系到电视台的记者吗?……”之类的问题。甚至也有一部分人表现出极端的报复社会的想法。而笔者在深感有心却无力之际只能尽力以情说服对方,希望能帮助对方带来些许的精神安慰;同时,也希望给他们增加对法治的些许信仰——毕竟是法律人辜负了他们,不论是公检法的官员们还是律师们。此时,我在想,如果人民失去了对法治的信仰,那么公检法以及律师们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因为我们法律人的存在不是对老百姓的一种镇压,更不是一种剥削;而是对他们人权的一种守护,对公平正义的一种倡导,直至深入人心。

三、网民对重大事件关注的意义。
网民对重大事件的关注,不仅应该对所发生的事情本身进行关注,更应该对事情的后续处理进行关注。不过笔者认为:关注并不是说像目前一样让我们擅自作出主观的臆断,偏听偏信,然后发出个人偏激的言论,甚至作出偏激的行为,从而重滔“文化大革命”的覆辙。这不仅是 “轻易被人利用”的一种无知的表现,更是一种无视良知的表现。而真正的关注应该是:让权力部门还原事情的真相,公开事件的处理结果,迫使权力机关处理该事件时公开、透明,从而保证执法的公正性,让执法者不敢徇私枉法,让法治得以彰显,让公平正义深入人心。

在这个内部监督尚且不能充分保障人权的阶段,笔者仍然呼吁:对一些需要关注的事情,请你们多一些关注,即便这种关注是一种谩骂、一种报怨;但请你们绝对不要漠视甚至嗤之以鼻。因为多一些关注,就会给弱者在心里多一些力量,多一些公正;多一些关注,就会让违法者成为过街老鼠,少一份嚣张;多一些关注,就会让执政者多一些民意,社会多一份和谐。


作者:北京市博颢律师事务所 徐勇律师
写于2011年12月8日